2月15日,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了《關于印發<2017年認證認可工作要點>的通知》,全文約5400字,共分四個部分38條。從行文定位和分工來看,該文件主要提出了國家認監委各部室、下屬單位及地方認證監管部門2017年的工作任務。仔細讀來,其中透露了2017年認證認可的“風口”和發展方向,下面讓木青給您做個解讀:
01涉及的層面及相關方
《2017年認證認可工作要點》涉及三個層面、九個相關方,分別為:活動實施層面(相關方為:人員、認證機構、檢驗檢測機構、企業)、工作基礎層面(相關方為:科研機構、地方監管部門、平臺開發者)和外部關系層面(相關方為:行業主管部門、地方政府)。
02活動實施層面“風口”解讀
-- 1 -- 認證機構
體系認證領域:推動開展體現行業特性的質量管理體系認證,開展質量管理分級認證和增值審核試點,開展整合管理體系認證試點,推動能源管理、知識產權管理、可持續性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等新型管理體系認證,創新認證審核,開展遠程審核試點(第7條)。
產品認證領域:推行機器人、安防、城市軌道、汽車網聯產品等自愿性產品認證(第2條);完善涉農領域檢驗檢測認證體系,培育一批高端農產品和農資認證品牌,提高綠色優質農產品的認證覆蓋率(第3條);全面落實綠色產品標準、認證、標識整合改革方案,編制統一的綠色產品認證目錄和實施規則(第6條);會同國家網信部門建立完善網絡關鍵設備和網絡安全專用產品檢測認證制度(第21條)。
服務認證領域:在養老、教育、醫療保健、金融、物流等行業加快推行服務認證,打造優質服務品牌(第4條)。
互聯網+方面:在信息安全、物聯網產品、電商服務等領域率先開展“互聯網+認證認可檢驗檢測”模式試點,推動認證認可檢驗檢測一體化發展(第20條)。
機構建設方面:大力推進從業機構專業化、規模化、品牌化建設,培育一批知名機構品牌,促進檢驗檢測認證行業做強做優做大(第26條);開展從業機構能力評價、品牌評價和創新成果推介活動,深化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完善自主創新成果保護機制,培育一批細分行業類別的“領跑者”、一批具有國際影響的知名機構品牌(第27條);大力加強認證認可行業自身的全面質量管理,在各級認證監管部門和廣大從業機構中推行質量管理升級行動(第36條)。
潛在市場方面:推動示范創建活動提質升級,試點創建1-2家副省級認證認可綜合服務示范區(第29條)。
-- 2 -- 檢驗檢測機構
制度改革方面:在取消產品質量檢驗機構、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檢驗資格許可后,做好平穩過渡,強化資質認定的嚴格把關和事中事后監管(第15條);推動建立“基礎資質認定+行業特殊要求”的資質管理模式(第16條)。
制度完善方面:完善涉農領域檢驗檢測認證體系(第3條);在信息安全、物聯網產品、電商服務等領域率先開展“互聯網+認證認可檢驗檢測”模式試點(第20條);會同國家網信部門建立完善網絡關鍵設備和網絡安全專用產品檢測認證制度。(第21條)。
機構建設方面:大力推進從業機構專業化、規模化、品牌化建設,培育一批知名機構品牌,促進檢驗檢測認證行業做強做優做大(第26條);開展從業機構能力評價、品牌評價和創新成果推介活動,深化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完善自主創新成果保護機制,培育一批細分行業類別的“領跑者”、一批具有國際影響的知名機構品牌(第27條);大力加強認證認可行業自身的全面質量管理,在各級認證監管部門和廣大從業機構中推行質量管理升級行動(第36條)。
-- 3 -- 企業
幫扶培育方面:深入開展出口企業“逐一幫扶”行動,指導出口食品企業推行全面質量管理,著力完善公共服務平臺,逐步增加“三同”企業數量和產品種類,培育一批“三同”知名品牌(第1條)。
監管重點方面:圍繞質檢總局部署的重點領域質量整治行動,對玩具、童車、家電、手機、機動車、電線電纜和電商產品等風險集中領域,加大認證執法和CCC獲證產品監督抽查力度,加強對網絡電商和流通領域CCC產品的監管(第9條)。
釋放紅利方面:進一步擴大進口注冊目錄范圍(第17條);發揮各部門、各地方作用,推進檢驗檢測認證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加強政策支持和設施配套。鼓勵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創業者、消費者利用平臺獲取低成本服務(第28條)。
-- 4 -- 人才隊伍
制度轉變方面:會同相關部門積極開展第三方職業資格評價服務,加快推動人員注冊向水平評價類資格制度轉變,滿足社會對職業能力評價的需求(第19條)。
隊伍建設方面:大力推進認證認可人才隊伍建設,完善人員注冊制度,健全教育培訓機制,構建專業學科體系,重點解決專業結構不合理、新領域專業人員不足、基層監管人員能力不適應等突出問題(第38條)。
03工作基礎層面“風口”解讀
-- 1 -- 科研機構
制度研究方面:深入實施《共同推動認證認可服務“一帶一路”建設的愿景與行動》,深化國別研究、政策溝通、制度銜接和技術交流,開展國際交流培訓和援外項目,推進“一帶一路”國際合作互認機制化。促進中國認證認可標準、技術、服務“走出去”(第31條);探索政研、科研、標研一體化機制,深化NQI關鍵共性技術研究、認證認可強國評價指標研究等一批創新成果,突破認證認可服務智能制造、信息安全等一批關鍵技術(第35條);制定認證認可制度體系表,增強制度設計的系統性、前瞻性和創新性(第12條);全面落實綠色產品標準、認證、標識整合改革方案,按照國辦文件要求建立協調機制,爭取配套政策,編制統一的綠色產品認證目錄和實施規則(第6條);做好CCC承擔工業生產許可證的接轉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完善過渡安排,深化CCC自身改革(第10條);會同國家網信部門建立完善網絡關鍵設備和網絡安全專用產品檢測認證制度(第21條)。
標準研究方面:結合構建認證認可強國評價指標體系,主導制定一批合格評定國際標準(第27條);探索政研、科研、標研一體化機制,制定服務認證、綠色產品認證等一批行業標準,擴大認證認可科技標準化成果(第35條);推動建立“基礎資質認定+行業特殊要求”的資質管理模式,對涉及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安全的資質認定會同相關部門研究制定行業標準(第16條)。
模式研究方面:積極探索認證認可領域的“互聯網+事中事后監管”模式,制修訂相關部門規章(第24條);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帶動認證認可監管模式創新和流程再造(第25條);積極探索互聯網條件下認證認可檢驗檢測深度融合的方式途徑,鼓勵開發全樣本分析、檢測云和在線監測等新業態新模式(第20條);探索構建認證認可行業質量管理、績效管理、風險管理“三位一體”管理模式,完善重大管理決策程序,健全內控機制,強化行政督查和業務綜合管理(第37條)。
提升完善方面:開展認證質量提升調查摸底,深化認證認可有效性和貢獻率研究,積極探索認證認可促進質量提升的新方法新途徑(第8條);以風險評估為基礎,完善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和實施機制,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第13條);引導和規范機構自主開發市場需要的自愿性認證項目,創新評價模式、監督和實施機制(第14條);完善人員注冊制度,健全教育培訓機制,構建專業學科體系(第38條)。
-- 2 -- 地方監管部門
工作模式方面:創新認證執法監管模式,完善區域協作聯動機制,開展認證行政執法專項檢查,切實發揮地方認證監管部門的屬地監管職責,提升認證執法效能(第11條);積極探索認證認可領域的“互聯網+事中事后監管”模式,構建管理統一、流程聚合、事項公開、數據集中、資源共享的大數據綜合監管信息平臺,實現事前審批與事中事后監管的無縫連接,強化與相關部門的信息互享、監管互認、執法互助機制(第24條)。
工作重點方面:圍繞質檢總局部署的重點領域質量整治行動,對玩具、童車、家電、手機、機動車、電線電纜和電商產品等風險集中領域,加大認證執法和CCC獲證產品監督抽查力度,加強對網絡電商和流通領域CCC產品的監管。對行業多發、跨區域問題加強區域聯動監管,堅守質量安全底線(第9條);各地認證監管部門要把示范創建活動作為重大舉措,創新工作方式方法,提升管理服務水平,主動做好對接,當好橋梁紐帶,幫助創建單位解決實際問題(第30條)。
工作辦法方面:做好組織實施和督查指導等工作,依托區域聯動機制,探索“統一組織、協作實施、人員統籌”的辦法,解決地方認證監管部門樣本不足、人員不足等問題,促進認證監管一體化(第25條);改進對地方認證監管部門的績效考核辦法,總結推廣一批管理創新典型經驗,不斷提升行業管理能力。(第37條);大力加強認證認可行業自身的全面質量管理,在各級認證監管部門和廣大從業機構中推行質量管理升級行動,運用管理創新方法切實履行行業管理職能、提高服務發展能力。(第36條)
-- 3 -- 平臺開發者
數據平臺方面:制定認證認可信息化建設規劃,構建認證認可檢驗檢測大數據平臺,完善認證認可“云橋”信息共享平臺,推動與國家政務信息平臺、企業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以及E-CIQ主干網等信息基礎設施的無縫對接(第22條)。
服務平臺方面:發揮各部門、各地方作用,推進檢驗檢測認證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加強政策支持和設施配套。完善平臺建設條件和評價標準,突出公共服務屬性和共建共享功能,鼓勵公共服務平臺開展聯盟認證、聯網服務、聯合攻關、聯動協作等活動,切實發揮公共服務平臺支持“雙創”和產業轉型升級的支撐作用(第28條)。
研發平臺方面:圍繞提升自主創新能力,凝聚高端智庫資源,構建認證認可研發創新平臺(第35條)。
監管平臺方面:積極探索認證認可領域的“互聯網+事中事后監管”模式,構建管理統一、流程聚合、事項公開、數據集中、資源共享的大數據綜合監管信息平臺(第24條)。
宣傳平臺方面:廣泛動員全社會力量,構建認證認可公共宣傳機制平臺(第32條)。
04外部關系層面“風口”解讀
-- 1 -- 行業主管部門
試點示范方面:積極支持行業主管部門、地方政府提出示范創建需求,強化政策支持和配套服務,優先在示范區試點改革創新舉措,把示范區建設為先行先試“試驗田”、產業創新“孵化器”、共建共享“先導區”。圍繞質量興省、質量興市(縣)活動,分行業、分區域進行指導幫扶,推動示范創建活動提質升級。鼓勵具備條件的地方和行業開展創建認證認可示范區域(行業)活動,試點創建1-2家副省級認證認可綜合服務示范區(第29條)。
-- 2 -- 地方政府
區域品牌方面:圍繞區域經濟發展,著力打造浙江制造、深圳標準、上海品質、湖南兩型認證等一批區域質量認證品牌(第5條)。
試點示范方面:積極支持行業主管部門、地方政府提出示范創建需求,強化政策支持和配套服務,優先在示范區試點改革創新舉措,把示范區建設為先行先試“試驗田”、產業創新“孵化器”、共建共享“先導區”。圍繞質量興省、質量興市(縣)活動,分行業、分區域進行指導幫扶,推動示范創建活動提質升級。鼓勵具備條件的地方和行業開展創建認證認可示范區域(行業)活動,試點創建1-2家副省級認證認可綜合服務示范區(第2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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