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G這個概念最早出現在上世紀80年代,《Who Cares Wins》的研究首次提出ESG這一專有名詞。ESG是一種關注企業環境(E,Environment),社會(S, Social),公司治理(G,Governance)的投資理念和企業評價標準。通俗點講,就是投資機構審查企業的產品在生產和運營過程中是否符合綠色低碳標準。
ESG作為一種信息披露工具,也是資本市場評判投資標準的一大指標。現如今,已有很多機構將ESG作為關注方向,與ESG相關的產品及各種基金數量都實現了成倍增長。若在此時哪家機構還不關心“ESG”,就會脫離市場。
那么高質量ESG信息披露應該怎么做?
ESG報告作為企業非財務信息載體,被政府及監管部門、投資者、客戶、評級機構、研究機構,以及外部利益相關方所關注。高質量的ESG信息披露報告會給企業帶來認同與支持,所以企業應當在信息披露時分析自身情況,整理對環境、社會、經濟可能產生的影響,進行報告。
以香港交易所《如何編備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為例,ESG可以按6個步驟來進行:
一、明確治理架構與職責
董事會:ESG議題可能對企業的盈利能力產生重要影響,董事會對發行人的環境、社會及管制承擔整體責任,應加以監督,評估其對公司整體策略的潛在影響。
ESG小組:需要建立一個包括企業高管,以及對當前ESG事宜和公司業務熟知的人員組成的ESG工作小組,負責公司內部任務分配、資源調配、工作協同等工作,向董事會匯報。
二、充分理解外部要求,選擇報告標準
交易所的ESG披露相關政策要求是上市公司需要考慮的,并以此來全面梳理自身KPI及政策是否有疏漏。為了滿足不同利益方的需求,可以參考多個對應標準,比如全球報告倡議組織(GRI)的《可持續發展報告標準》(“GRI Standards”)、國際標準化組織(ISO)的《社會責任指引》(ISO 26000:2010)、可持續發展會計準則委員會(SASB)的《可持續發展會計準則》、氣候相關財務信息披露工作組的TCFD框架等。
三、匯報范圍
企業應按照自身業務情況,根據ESG報告確定匯報范圍的準則,具體可用年報范圍、財務門檻、風險水平等不同方法來決定ESG報告。在一些特定情況下,企業可以根據不同層面的條文規定來設立不同的匯報范圍。
四、重要性評估
重要性(也稱為“實質性”)是編制高質量ESG報告的關鍵匯報原則之一。國際標準涵蓋了很多ESG議題,比如GRI標準,但不是都與企業相關。ESG議題的重要性主要由公司特性、行業屬性,以及相關利益方的期望來決定,所以ESG信息披露過程中需要進行重要性評估來界定報告內容。當有關環境、社會、公司治理對公司業務、投資者和利益相關方產生重要影響時,企業應當作出ESG披露。
五、設立目標
根據“量化”原則,企業需訂立數字或者方向性聲明的目標,以此來協助減低負面影響及評估/驗證環境、社會及管治政策和管理系統的成效。“S.M.A.R.T.”原則是訂立目標中一個被廣為接納的方法,旨在確保目標清晰和可達到。
此外,企業還需根據設立的目標,創建系統科學的ESG指標體系。ESG指標體系不僅僅是信息披露的數據基礎, 也可以作為工具來推動可視化、定量化的目標管理。
六、撰寫ESG報告
ESG報告在撰寫時,首先應符合披露要求,其次應采用清晰易懂且準確精要的行文,通過以案例佐證治理、數據清晰可比、圖文并茂的方式,清晰地展現出企業的ESG理念、ESG風險管理、ESG績效等內容。
ESG信息披露已成為大勢所趨,成為衡量企業長期穩定發展的關鍵指標之一。
從監管機構角度而言,相關規定中可以看出機構對ESG信息披露的態度,以支持和鼓勵為主,未來可能加強對公司的ESG信息披露要求。
從投資者角度而言,境內外投資者可以利用ESG信息披露對企業進行評判和估值,更全面地了解企業潛力,規避投資風險。在此背景下,企業在ESG信息披露時可以對投資者的關注重點作出回應。
從企業角度而言,通過ESG信息披露,可以全面梳理自身的ESG現狀,分析管理情況,及時糾偏,提升企業效益和利益方認同,以此來獲取商業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