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社會和公司治理又稱為ESG (Environmental, Social and Governance),從環境、社會和公司治理三個維度評估企業經營的可持續性與對社會價值觀念的影響。 2018年9月,我國證監會發布《上市公司治理準則》修訂,修訂版增加了利益相關者、環境保護與社會責任章節,規定了上市公司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部門要求披露環境信息(E)、履行扶貧等社會責任(S)以及公司治理相關信息(G)。 其中,第八十六條規定,“上市公司在保持公司持續發展、實現股東利益最大化的同時,應關注所在社區的福利、環境保護、公益事業等問題,重視公司的社會責任。”第八十七條規定,“上市公司應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地披露信息。” 下面我們來看一下我國ESG發展大事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