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ISO/TS 16949:2009到 IATF 16949:2016的轉換策略-V2。
前言:第一版IATF 16949在本文中被稱為“IATF 16949”,代表了由國際汽車推動小組編制的經修訂的汽車質量管理體系標準。
經修訂的標準將取消并取代ISO/TS 16949:2009。
2018年9月14日之后,ISO/TS 16949:2009的證書將不再有效。
本文件已經獲得IATF批準,提供了從ISO/TS 16949:2009向IATF 16949的轉換指導。
本文件適用于所有相關各方(如:獲得ISO/ TS 16949認證和/或使用ISO/ TS 16949的組織、認證機構和審核員),取代此前2016年4月在IATF全球監督(IATF Global Oversight)網站上發布的已經通知過的IATF轉換計劃。
預計在本文件的后續修訂版本中會對本策略作出更多說明。
版次:1 – 2016年10月3日發布
此經修訂的轉換策略文件包含了 IATF 批準的常見問題(FAQ),另外糾正了一些小的語法錯誤,并且
— 協調了第4頁和第10頁上兩項誤導性的時間安排要求(有關未能及時進行IATF 16949轉換審核);
— 消除了對第4頁上最后一個要點的誤解(有關在進行何種審核時允許進行轉換審核的問題);
— 認證機構將獲準使用來自轉換審核組中的一名審核員以審核組成員的身份參加后續監督審核;
— 作出了(新的)隨后審核周期從轉換審核的最后一天開始的說明。
版次:2 - 2016年11月21日發布
本轉換策略文件二次修訂版包含了對轉換審核組要求作出的更改(見第 7頁與 FAQ第 11題中的紅色更改)
轉換時間安排要求
2017年10月1日之后,(初始、監督、再認證或轉移)審核不再按照ISO/TS16949:2009進行.
已經通過ISO/TS 16949:2009認證的組織,應按照IATF規則第5.1.1條明確的允許時間安排要求,通過符合當前ISO/TS 16949:2009審核周期(如在定期安排的再認證審核或監督審核時)的轉換審核來向新的IATF 16949轉換。 注:之前通知的“選項2”已經被撤銷
時間安排要求如下:
- 如果下一次的定期審核為年度監督審核,轉換審核應滿足相關時間安排:6個月(-1個月/+1個月)、9個月(-2個月/+1個月)或 12個月(-3個月/+1個月)審核周期。在無法滿足時間安排的情況下,認證機構應根據 IATF規則第 8.1 e)條啟動取消認證過程。相關現場審核應根據IATF規則第8.4條重新安排轉換審核。
- 如果下一次的定期審核為再認證審核,本轉換審核的允許時間安排應滿足 IATF規則第5.1.1條再認證審核的時間安排要求(-3個月/+0天)。
- 若未能按照IATF規則第5.1.1條中(或者IATF規則第8.4條中的取消認證過程)的時間安排進行轉換審核,則要求組織從初始認證審核重新開始,并允許以下偏差:
- 只要IATF 16949初始認證審核是在組織按照ISO/TS 16949:2009最后一次審核后的 18個月內進行的(另見第 10頁 D條),則無需進行第一階段準備就緒評審。在這種情況下,認證機構無需向相關IATF監督辦公室請求豁免.
已經通過ISO/TS 16949:2009認證的組織不能在以下情況下直接轉換至IATF 16949:
- 在轉到經IATF認可的新認證機構的轉移審核中;
- 在特殊審核中。
轉換審核要求
轉換審核應是根據 IATF規則中表 5.2進行的再認證審核的繼續。(新的)隨后的審核周期從轉換審核的最后一天開始。
轉換審核應是等同于再認證審核的完整體系審核,應符合 IATF規則第 6.8條規定的所有要求。
審核策劃過程應符合IATF規則第5.7條中規定的所有要求及以下特定要求:
- 在轉換審核前應進行非現場文件評審。該非現場文件評審至少應評審委托方的質量管理體系文件(如:質量手冊和程序),包括符合IATF 16949要求的證據。
- 如組織未提供要求的信息,則審核計劃應額外包括至少 0.5人日的現場審核,以便 在現場會議一(1)小時前收集并評審缺失信息。
注:IATF已經撤銷之前通知過的為每個轉換審核強制增加0.5–1天的規定。
所有現場或者外部支持功能都應包含在符合當前ISO/TS 16949:2009審核周期的轉換過程中,并應包括在轉換審核中。
- 在特殊情況下,在外部支持功能所支持的制造現場進行轉換審核之前,不得對外部支持功能完成 IATF 16949轉換審核。在這種情況下,可以作出肯定的認證決定以允許制造現場通過IATF 16949認證。
- 為了確保經審核的支持功能和所采用的汽車標準版本(如:IATF 16949或ISO/TS 16949:2009)的明確性,制造現場的轉換審核報告應:
- 列出所有外部支持功能;
- 列出對外部支持功能進行審核所依據的汽車業標準的版本(ISO/TS16949:2009或IATF 16949);
- 列出對外部支持功能處完成這些審核的日期。
- 如果最近一次對外部支持功能的審核是按照ISO/TS 16949:2009進行的,報告應包含為 IATF 16949轉換審核所安排或者計劃的日期。外部支持場所的審核報告還應清楚闡述最近一次內部體系審核所依據的汽車業標準的版本( ISO/TS 16949:2009或IATF 16949)。
- 在特殊情況下,如果在相關制造現場轉換審核之前未完成外部支持功能的 IATF16949轉換審核,組織應確保在制造現場審核時進行完整的差距分析,包括為了滿足IATF 16949的適用要求的詳細行動計劃。
- 在組織未提供差距分析和詳細行動計劃的情況下,在制造現場的審核應被認為是失敗的,并且應對該現場進行完整的初始審核。
認證機構轉換審核組要求
轉換審核只能由已經證實具有按照 IATF 16949進行審核的能力的、合格的第三方審核員來執行。因此,在獲準按照IATF 16949執行轉換審核和初始認證審核前,審核員應同時通過IATF ADP系統中IATF 16949和IATF規則的測驗。
IATF要求:
- 在獲準執行轉換審核前,在 IATF ADP注冊的所有活躍的審核員必須同時通過 IATF 16949和IATF規則的測驗(得分80%及以上視為通過)。
- 在 2017年 6月 30日之前,在 IATF ADP注冊的所有活躍的審核員必須通過 IATF 16949和IATF規則的測驗(包括任何必要的補考),否則將被暫停資格。
- 另外,在安排IATF ADP監考評估課程之前,在IATF ADP中持有3-XX或4-ADP證書的所有審核員必須完成IATF 16949和IATF規則的培訓及測驗。
認證機構應遵從IATF規則第5.6條對再認證審核規定的組建審核組的全部要求,以及以下對轉換審核的特定要求/批準的偏差:
- 認證機構可以從以往審核周期(周期時間可為 1年、2年或 3年)中指定一名以上審核員,作為審核組成員,包括以審核組組長的身份,參加轉換審核和隨后的監督審核(說明見FAQ第11題)。在這種情況下,認證機構無需向相關IATF監督辦公室請求豁免。
- 在審核人日數超過五(5)天但不超過七(7)天的情況下,認證機構可指定一(1)名審核員。
- 在這種情況下,認證機構無需請求豁免。
轉換審核不符合管理
當認證機構在轉換審核中發現不符合項時,審核委托方及認證機構應遵守:
— IATF規則第5.11條中規定的不符合管理過程的所有要求。
— IATF規則第8.1 c)條和第8.2條中規定的啟動取消認證過程的所有要求。如果在轉換審核中發現了重大不符合項,應根據IATF規則第8.3條作出暫停決定。
IATF 16949證書頒發
認證機構應遵從IATF規則第5.12條中規定的認證決策的全部要求,以及以下對轉換審核的特定要求/批準的偏差:
- 在現有ISO/TS 16949:2009證書期滿日之后,認證機構可作出肯定的認證決定,只要該決定是在轉換審核的最后一天起120個日歷日內作出的。
注:這可能導致在新的IATF 16949證書頒發之前,審核委托方的ISO/TS 16949:2009證書已經到期,會有一段時間沒有有效的認證證書。- 一旦作出肯定的認證決定,認證機構應向組織頒發
IATF 16949證書。該證書應包含發證日期(作出肯定認證決定的日期)和期滿日期(發證日期加上最多三( 3)年減一(1)天)。該新證書應帶有新的IATF編號。
注:當前的ISO/TS 16949認證證書(若仍處于“已頒發”狀態)會因此在IATF數據庫中被自動取代。
IATF 16949初始認證:所有尋求初始認證的組織在 2017年 10月 1日之前可根據 ISO/TS 16949:2009進行認證,但是,ISO/TS 16949:2009證書將僅在2018年9月14日前有效。
在2017年10月1日之后,各組織將只能根據IATF 16949標準進行審核和認證。
在確定尋求IATF 16949初始認證的組織的審核人日數時,以下情況或組織可允許減少:
A現具備有效ISO 9001認證的組織:對于從現有ISO 9001:2015升級到IATF 16949的組織,初始第二階段審核人日數的減少量不得超過IATF規則第5.2條表5.2規定的初始第二階段審核人日數的30%。
— IATF 16949的認證機構應與現有ISO 9001:2015認證的認證機構相同。
— 在經ISO 9001:2015認證的委托人轉移到新認證機構的情況下,在IATF 16949升級審核之前,新的認證機構應按照 ISO 9001:2015對此委托人至少進行一(1)次監督審核。
— 如果在初始認證審核時要擴展范圍,則升級審核人日數折扣不適用,應100%遵從所要求的初始第二階段審核人日數。
如果組織現持有有效的 ISO 9001:2008證書,則升級審核人日數折扣不適用,應100%遵從所要求的初始第二階段審核人日數。
B現具備有效VDA 6.1和ISO 9001認證的組織:對于從現有VDA 6.1和ISO 9001:2015升級到IATF 16949的組織,初始第二階段審核人日數的減少量不得超過IATF規則第5.2條表5.2規定的初始第二階段審核人日數的50%。
— 如果組織持有有效的VDA 6.1和ISO 9001:2008證書,則升級審核人日數折扣不適用,應100%遵從所要求的初始第二階段審核人日數。一 如果要擴展范圍,則升級審核人日數折扣不適用,應100%遵從所要求的初始第二階段審核人日數。
C現持有有效ISO/TS 16949符合證明函的組織:IATF規則第5.14.4條中規定的升級審核人日數折扣不適用于現持有有效的ISO/TS 16949:2009符合證明函的組織,應100%遵從所要求的初始第二階段審核人日數。
D持有因未能按時轉換而被撤銷的 ISO/TS 16949證書的組織:對于 ISO/TS 16949:2009證書已被撤銷的組織,其初始第二階段審核人日數不可等同于 IATF規則第5.4 h)條中規定的再認證審核人日數,而是應等于初始審核人日數。
然而:一 如果初始認證審核的機構和撤銷證書的機構相同,則無需第一階段準備就緒評審。關于時間安排要求,請參見第4頁“未能按照時間安排進行轉換審核”。
一 如果不滿足以上條件,則需進行現場第一階段準備就緒評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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